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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颁布第一个可再生能源纳税法
来源:环球能源网  作者:求实  编辑:晓倪   2007-09-26 12:21:13

  德国高度成功的可再生能源法被引入美国,2007年9月下旬,美国议会通过第一部综合性可再生能源纳税法。
  按照HB 5218 (2007) 可再生能源纳税法,北美规定如下:
  小于500 kW水力能: 0.10 美元/kWh;
  小于150 kW生物气体能: 0.145美元/kWh;
  小于5MW地热能: 0.19美元/kWh;
  风能: 0.105美元/kWh;
  小型风力涡轮的风能:0.25美元/kWh;
  小于30KW的屋顶太阳能:0.65美元/kWh;
  小于30KW的太阳能:0.71美元/kWh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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